贵州全省国有A级景区(不包括温泉景区、景区内特许经营性项目和特许经营性景区)实施以下减免措施:
一、实施时间
2021年5月10日起至2021年8月17日止(共计100天)。
二、优惠对象
与贵州省签订文旅战略合作协议、实现客源互送的江苏省、浙江省、福建省、山东省、广东省、辽宁省、上海市、重庆市居民。
三、优惠内容
在严格实施“限量、预约、错峰”制度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,贵州省内开放的国有A级景区(不包括温泉景区、景区内特许经营性项目和特许经营性景区)实施头道门票免费。
四、优惠凭证
江苏省、浙江省、福建省、山东省、广东省、辽宁省、上海市、重庆市居民以本人身份证作为身份凭证。
(来源:贵州文旅厅)